独家交易安排

独家交易在许多商业运作和协议条款中是常见的,例如供应和分销协议。独家交易安排通常可以促进不同品牌间的竞争,使双方以及消费者均受益,因此不是所有独家交易条款都是被禁止的。

然后根据《2010年竞争与消费者法》(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CCA) 第47条,当独家交易构成了反竞争行为并对市场的竞争环境造成了实质性阻碍的情况下,这种交易行为是被禁止的。

什么是独家交易行为?

独家交易是指一方同意与另一方进行交易,且交易前提是另一方被限制向其他方供应商或从其他方获取商品或服务。

CCA第47条定义了构成独家交易的行为,包括:

1) 在供应商品或服务时,或在提供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折扣时,买方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 不从供应商的竞争对手处获取商品或服务;

  • 不再次供应从竞争对手处获取的商品或服务;

  • 不向特定人员或特定区域再次供应从供应商处获取的商品或服务;或

  • 从不相关的第三方企业处获取特定种类的商品或服务(称为第三方强迫交易)。

2) 因为买方的以下行为拒绝供应商品或服务或拒绝提供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折扣:

  • 从供应商竞争对手处获取了或拒绝停止获取商品或服务;

  • 再次供应或拒绝停止再次供应从供应商竞争对手处获取的商品或服务;

  • 未能接受对从供应商那里获取的商品或服务的再供应权利的某些限制;或

  • 拒绝从无关的第三方企业处获取特定种类的商品或服务。

3) 在购买供应商品或服务时,要求供应商必须接受其向第三方自由供应的限制。

独家交易行为何时是被禁止的?

只有达成独家交易行为的目的是,或有可能导致实质性减少相关经济市场内的竞争水平时,这总行为才会被禁止。

实质性减少竞争水平

判定某些行为是否会实质性的减少相关市场内的竞争水平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这里核心问题是这些行为是否会丛实质上减弱市场内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行为。这涉及到对相关市场性质和范围的评估,以及在没有相关行为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竞争的性质和范围。

相关市场

法院通常会依赖专家的经济学证据来帮助明确特定情况下的相关市场定义。法院在定义相关市场时会综合考虑功能、产品或服务以及地理位置等参数,来确定买家和卖家所竞争的范围。通常,一个市场是指包括最多种类的产品以及最在广泛的地理区域内,在给与足够经济激励(例如价格变化)的前提下,买家或卖家可以自由用一种产品代替另一种产品的范围。

上述参数具体定义如下:

  • 功能 - 商品或服务在供应链中的阶段(例如制造、批发和零售)。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如处在供应链的不同阶段提供商品或服务,可能不构成同一市场的竞争对手;

  • 产品/服务 - 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类型(以及可替代的产品或服务);以及

  • 地理区域 - 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实际地理区域。

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衡量市场内的竞争是否实质性减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此行为对整个市场(而不是特定竞争对手)长期的影响;

  • 市场的动态特征(例如竞争对手可引入的新技术、方法和设备,以在未来可能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并提供可替代品的潜力);

  • 市场内是否已经存在可替代的产品或服务(即现有存在的可替代品或与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似的产品或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商品或服务会被定位于属于同一相关市场内);

  • 供应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之间替代的难易程度(即在同一市场内相互竞争,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或可替代的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数量);

  • 涉及独家交易方是否在市场上具有主导的市场地位或实质性的市场影响力(如果是,该方的行为对降低市场竞争力的风险会更高,甚至可能构成《2010年竞争与消费者法》第46条所规定的滥用市场力的行为);

  • 关于地理区域的定义需参考:

    • 消费者获取商品或服务的地理区域;以及

    • 为应对一方的价格浮动,其竞争对手需要就商品或服务供应做出相对调整的地理区域。

示例

1) 在地理范围广泛且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并且存在真正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替代品时,拒绝向某单一消费者供应商品和服务,通常不会对市场内的竞争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此种行为因此不太可能被禁止。

2) 在ACCC诉澳大利亚食品集团案(ACCC v Australasian Food Group [2022] FCA 308)中,联邦法院认定澳大利亚食品集团(以Peters Ice Cream的名义进行交易)做出了反竞争行为,并下令其支付1200万澳元的罚款。在此案件中,Peters Ice Cream承认同意PFD食品服务公司(PFD)承接分销服务的前提是,PFD不得在澳大利亚的各地区内,在未经Peters Ice Cream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销售或分销竞争对手的单份冰淇淋产品。

由于PFD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单份冰淇淋分销商,能够覆盖超过90%的澳大利亚行政区域,联邦法院认定Peters Ice Cream的行为对澳大利亚单份冰淇淋制造商的供应市场的竞争力带来了实质性削弱的影响。如果没有该独家交易安排,很可能会有一个或多个Peters Ice Cream的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单份冰淇淋市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CCA第47条并非旨在遏制在某一市场内获取优势的竞争行为,而只意在遏制对竞争过程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例如,通过进行激烈的竞争行为提高一方的竞争地位,不一定会导致违反CCA第47条的情况。

执行

根据CCA第47条,参与独家交易的公司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

1) 罚款 - 违反CCA第47条的公司可能面临最高达5000万澳元或所得利益三倍的罚款,按较大金额计算。

2) 个人责任 - 参与违规行为的个人(例如董事、职员、员工)也可能被追究个人责任,最高罚款为250万澳元。

3) 法院命令 - 法院可以发布命令,包括禁止进一步违规行为并要求纠正的措施。

4) 承诺 - ACCC可能接受违规方的法院可执行承诺,这些承诺要求该方采取特定行动以纠正违规行为或发布纠正通知。

ACCC已发布指南,说明其对违规行为的执法方法。一般来说,执法行动会根据具体情况、严重程度和当事方的配合程度而有所不同。ACCC旨在遏制反竞争行为,并保护市场中的消费者和竞争者。

虽然独家交易可以是一种合法的商业策略,但在澳大利亚运营的企业必须了解独家交易相关的规则和法规,以确保达成的任何协议不会导致违反CCA第47条的情况。

我们建议您在最终确定任何独家交易安排之前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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